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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部门、学院、考生:
2016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(以下简称CET)定于12月17日(第16周周六)举行。考场分别安排在东校区3号教学楼,西校区3号、4号、5号、12号、13号教学楼。为组织好此次考试,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广大考生要充分认识考试工作的重要性,充分认识作弊的危害性,强化考生诚信应考的意识,提高维护良好考风考纪的自觉性,坚决杜绝替考、利用通讯设备作弊等现象。
二、提前检查入场必须的准考证、身份证或员工证,并注意妥善保管证件,证件不全者不准入场。如有丢失身份证或员工证者,务必在考前到学院开具证明(证明要贴近期免冠照片,照片上要加盖学院公章);如有丢失准考证者,于12月16日15:00前持学院开具的证明信到教务处考务科补办,考试当天一律不予办理。
三、务必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文具,试卷一律用黑色中性笔或签字笔书写,用2B铅笔填涂相关信息。考试时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,如铅笔、黑色签字笔、橡皮。禁止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资料、报刊、草稿纸以及除听力接收设备以外的无线通信工具、录音机、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入场。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工具。
四、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听力接收设备(听音清晰的耳机或多波段收音机),并到自己所在的考场试听(试听时间为12月15、16日下午15:00—18:30),西校区试听波段94.4和88Mhz,东校区为88Mhz,试听后请选择听音清晰的波段,并准备备用的耳机或多波段收音机,禁止使用手机或带有存储卡的收音机。
五、考生务必准备好计时工具,严禁以计时为理由携带手机入场,一旦发现一律按作弊论处。严禁找人替考、替他人考试、利用手机等高科技手段作弊,一经发现将被给予开除学籍处分;构成犯罪的,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六、为进一步净化考试环境,规范考试管理,严格考风考纪,预防网络串通作弊,教育部考试中心试行“多题多卷”,即考试题目在试题册上,全部题目在答题卡上作答,试卷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粘贴条进行区别,试卷类型与座位号无关,发到考生手中也是随机的。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考生须知,并按监考教师指导正确填涂(写)个人信息,粘贴条形码,因个人原因致使试题不能读取的责任自负。请同学们切勿相信校园发的小广告和网络信息,以防上当受骗。
七、广大考生要注意身体,预防疾病。考试规定,整个考试期间不允许离开考场,如确因身体原因,中止考试,须到考务办接受治疗并等候考试结束。
八、考试当天各学院员工管理人员于上午8:20-11:50、下午14:20-17:25在各自办公室值班,以及时处理考生方面的应急事件。
九、为杜绝各种形式的作弊,充分体现考试的公正性,欢迎对作弊行为进行举报,举报电话为0533-2780507。
十、考试流程图(括号内为下午六级考试时间)
8:45 (14:45) | 员工入场。 考生有效证件为:准考证、员工证、身份证。如有丢失身份证或员工证者,务必在12月16日前到学院开具证明(证明要贴员工近期免冠照片,照片上要加盖学院公章);如有丢失准考证者,持学院开具的证明,于12月16日15:00前到教务处考务科补办(鸿远楼西区316-1房间);考试当天不论何种理由,一律不予办理。 入场时注意携带好所需的文具,严禁携带手机入场(考试期间一旦发现携带手机或手机响铃即为作弊)。 注意调试好听力收听设备(西校区试听波段94.4和88Mhz,东校区为88Mhz;试听时间为12月15、16日下午15:00—18:30。) |
9:00 (15:00) | 开始考试过程,禁止迟到考生入场。 监考教师发答题卡和试题册,提示考生仔细阅读试题册背面的考生须知,指导考生填写(涂)个人信息,指导考生粘贴条形码。 考生填写(涂)个人信息并粘贴条形码,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回桌子左上角。 |
9:10 (15:10) | 考试正式开始。 注意: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。检查员核验证件。 |
9:40 (15:40) | 听力考试开始。 考生打开试题册,戴上耳机开始做听力考试题目。 |
10:05 (16:10) | 听力考试结束,考生停止答题并摘下耳机。 收答题卡1。 |
10:10 (16:15) | 监考员逐一检验答题卡1条形码粘贴是否规范,并记录缺考考生信息。 |
11:20 (17:25) | 考试结束。 收卷期间,考生不得答题,否则作违规违纪处理。考生停止答题,待监考教师清查试卷册、答题卡份数和条形码粘贴无误后,方可退场。严禁带走试题册和答题卡。 |
教务处
2016年12月12日